12月3日,中足联正式发布针对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三级联赛的财务支出限额规定。根据要求,中超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不得超过税前6亿元,中甲俱乐部不得超过2亿元,中乙俱乐部则不得超过5000万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俱乐部年度总支出范围包含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,但不包括体育场、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费用。此外,独立于俱乐部、由股东或关联方投资运营的足球学校经费,也不计入青训支出范畴。
若俱乐部遭遇降级,在降至低级别联赛的第一年,其总支出允许超过该级别联赛的限额,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实际支出总额。这一规定为降级俱乐部提供了财务缓冲空间,帮助其平稳过渡。
所有俱乐部的财年均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对于同时参加中超及中乙联赛的俱乐部,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:俱乐部总支出不超过中超限额,而其参加中乙的B队支出也不得超过中乙联赛的支出上限。
此次财务指标的出台,旨在引导各级俱乐部合理控制成本,推动联赛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促进中国足球整体环境的长期稳定。
